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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12-16 09:12

亞省Canmore業主入稟挑戰空置稅1765927789

Canmore多名第二住宅業主不滿鎮政府推出的空置稅,入稟亞省上訴法院提出司法覆核,指相關稅制將大幅推高其市政物業稅負擔。


根據Canmore鎮政府安排,由 2026 年起,凡每年在當地居住少於183日的住宅,將適用獨立稅率,並須至少連續有人居住60日,否則需繳交空置稅。


業主Ralph Young批評措施開創危險先例,認為若政府可因是否常住而設不同稅率,日後亦可能因住戶人數或其他生活因素而分級徵稅。


Canmore鎮政府則以嚴峻住屋危機為由,為空置稅辯護。Canmore目前空置率僅 0.9%,Canmore鎮長Sean Krausert表示,市政府必須應對住屋問題,而空置稅正是目前可行手段。


Canmore鎮政府舉例指出,估值約76.1萬元的住宅分層單位,原本市政住宅稅約為1,499元;若屬非主要住所,需另繳約3,044元空置稅,合共市政稅項達4,543元。市府估算,約四分之一住宅並非永久居民居住,相關稅收將用於興建 2,000 個非市場房屋單位。


案件預料將於明年初獲亞省上訴法院回應。另一方面,省長戴思敏於 9 月指示市政事務廳長 Dan Williams,須防止地方政府設立具針對性的特殊稅項。Williams 表示,無論居於亞省何處,省民都不應遭不公平徵稅,省政府將與各市政府合作,確保物業稅制度公平及具可預測性。


(張秀娟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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